宗教常识

一、我国有哪几种宗教?

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即新教)以及一些民间信仰。

二、我国五大宗教的主要节日是哪些?

天主教、基督教的主要节日为复活节、圣诞节;佛教的主要节日有佛诞辰日(浴佛节)、佛成道日、佛涅磐日等;道教节日主要有玉皇上帝诞辰、太上老君诞辰、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等;伊斯兰教主要有三大节日,即尔代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宰牲节)、圣纪。

三、如何理解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是基于我国曾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些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它为我国社会各界所肯定,并得到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坚持这一原则,不排斥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与各国宗教组织或宗教人士进行交往,开展宗教学术文化交流。

四、党对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什么?

1.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

2.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3.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4.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6.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

7.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8.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9.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要树立公民意识,要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10.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五、宗教与封建迷信的区别是什么?

宗教与封建迷信有着根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性质不同。宗教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世界观,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宗教都有自已的经典,有着系统、完整的教义、教规和戒律,信仰的对象相对固定。而封建迷信是一种简单的鬼神意识,不构成一种完整的世界观。它没有自己的经典,没有系统的教义、教规,崇拜的对象也不固定。

2.二者的组织形式不同。宗教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完备的宗教组织,有具有专业知识的宗教职业人员,同时还具有相对固定的信仰人群。封建迷信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完备的组织,主持封建迷信活动的巫师、神汉往往由各种身份的人临时“客串”,也没固定的信仰人群,往往是某人或某个家庭求助于封建迷信活动以达到心理上的慰籍和对美好生活的企盼。

3.二者的崇拜方式不同。宗教活动有着固定的、系统的宗教礼仪和仪式,崇拜方式通常是固定不变的。而封建迷信没有固定的崇拜方式,往往是靠巫师、神汉临场发挥,或通过主观的推测、臆断来迎合人们追求幸福、消灾解难的心理,或假借神灵附体,把巫师、神汉的想法以“神的意志”的方式表达出来,以骗取人们的信任。封建迷信活动的方式与宗教的仪式大相径庭,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4.二者的目的不同。宗教的目的是非现实性的,人们信仰宗教往往是为了寻找一种精神上的安慰与寄托,为了寻求今世的解脱和来世的幸福。而封建迷信活动的目的带有功利性,主持封建迷信活动的巫师、神汉采取蛊惑人心的手段,达到骗钱害人的目的,参加封建迷信的人往往是为了达到祈求事业的成功、消除病痛、消灾避祸的目的,是为了谋取眼前的利益。

5.二者的社会作用不同。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各宗教教义、教规都倡导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和睦、弃恶扬善等基本道德要求,与我们所提倡的讲究社会公德是相一致的。引导宗教发挥其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对于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而占卜、算命、驱魔赶鬼等封建迷信活动,不仅是封建文化的糟粕,而且是现实社会生活的毒瘤。巫师、神汉为了达到其控制群众、骗取钱财的目的,往往把命中注定、命里相克、灾难报应等邪说强加于人,严重的甚至导致家庭破裂、伤人害命,对于社会生产和生活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所起的作用完全是消极的、有害的。

对于宗教,我们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于封建迷信及其活动,要坚决抵制,严厉打击,防止其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六、宗教与邪教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所谓邪教组织,就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的本质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而我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提倡对所在的社会采取包容接纳和参与的积极态度,大力提倡优良的社会伦理。把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建设文明进步的社会作为信教群众的自主意识。因此,邪教根本不是宗教,它是一种邪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的毒瘤。

七、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应如何处理?

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我国基督教团体坚持的“三自”方针是什么?

自治、自养、自传。

九、关于宗教工作的“四句话”是什么?

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

在宗教问题上要强调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了“三句话”:“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利于宗教工作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服务。”2001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在三句话的基础上加了一句,就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并对每句话的主要内涵作了新的概括、新阐述和新发展。这“四句话”: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十、为什么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共产党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

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作为共产党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要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生活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共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又要在生活中适当尊重和随顺本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如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信教的自由,也尊重和保护公民不信教的自由。无论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和承担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2.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绝不能被用来推行某种宗教,也不能被用来禁止某种宗教。一方面,国家保护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另一方面,按照政教分离的原则,一切宗教都不得干预政治和政府事务,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任何人都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损害社会利益,损害公民个人及集体的合法权益;更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各民族的团结。

3.中国各宗教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要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与各国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友好交往活动,但同时要警惕和反对外国宗教敌对势力干涉我国宗教的内部事务和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图谋。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办事机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传教活动。

十二、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信教群众按照各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在宗教活动场所及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弥撒、受洗、受戒、封斋、终傅、追思以及过宗教节日等等,都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