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统战英烈——庄希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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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希泉(1888-1988),福建省厦门市(祖籍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人。1911年在海外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同盟会。1925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47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82年经中共中央直接批准,以95岁的高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曾立下终生的诺言“永爱中华,此志不渝!”,他是中国著名爱国华侨领袖、实业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新中国侨务工作主要领导人之一。

庄希泉早年参加同盟会,为新成立的民国政府三下南洋筹款,后在新加坡经营实业、兴办教育,曾奔走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香港和中国大陆之间,从事反蒋、抗日等革命进步工作,并因此三次被反动当局拘捕下狱。

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庄希泉和夫人余佩皋以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的身份,组织成立“厦门国民外交后援会”,发动罢工、罢课,积极推进国共合作,开展抵制日货运动。日本驻厦门领事馆借口其父曾在台北设有商号,称其为日本“属民”,将其非法关押在鼓浪屿日本领事馆的地下监狱,进行威逼利诱,要他悔过,但他始终宁死不屈,坚决拒绝,后被押送到台湾囚禁了9个多月。经闽台各界多方营救获释后,设法返回大陆继续参加大革命,并在上海《新闻报》上公开声明:“我是中国人,不是什么日本属民!”还特地改名“庄一中”,寓意自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庄希泉在香港主持闽台抗日救亡同志会,救济难民、筹集款项,联系、介绍海外进步青年到延安参加抗日战争。1938年在香港主持福建救亡同志会,救济难民,创办建光学校、立华女中,并协助台湾革命同盟出版《战时日本》杂志。1942年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安排下从香港转到广西桂林。同年中共南方工委、广西省工委遭破坏,庄希泉以华侨身份掩护地下党员坚持斗争,并长途跋涉千余里,不惜变卖香港的全部家产资助革命。

抗战胜利后,庄希泉返回香港、新加坡,经营进步电影和进出口贸易。1947年在香港加入民主同盟,并任香港工商委员会委员,积极协助中国共产党做了大量的海外统战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庄希泉受中共中央南方局委托,专程飞往新加坡,面邀陈嘉庚回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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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他被任命为中侨委副主任,与何香凝、陈嘉庚、廖承志等一道开创了新中国侨务工作的新局面。他深入侨乡,了解侨情,慰问侨胞,在安置归国华侨,发展侨乡生产,维护侨胞、归侨合法权益,加强侨胞团结和促进中外友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56年,庄希泉协助陈嘉庚参与筹备成立全国侨联,当选为副主席。陈嘉庚病逝后,担任第一届全国侨联代主席。改革开放后,他以九旬高龄出任第二届全国侨联主席,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为侨界的拨乱反正,侨乡的两个文明建设以及侨联组织的健全和发展倾尽心血,真正做到了“心为侨所用,情为侨所系,利为侨所谋”。1988年,他因病在京逝世。庄希泉在侨界享有崇高声誉,一生充满传奇色彩。

纵观庄希泉的百年人生历程,是革命和进步的一生。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广大华侨追求光明、坚持正义、不断进步的精神和心系中华、爱国爱乡的情怀。